
咸安区法院审判员李银珍,参与迫害对法轮功学员黄彬、徐长虹、余劲光、汪礼迪的非法审判。
二零零六年三月,法轮功学员余劲光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非法判刑三年半。余劲光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武汉市洪山监狱分配站,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被劫持到武汉琴断口监狱和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责任人法院审判长李拥军,审判员何利平,陪审员李银珍,书记员熊萍。检察院起诉人杨怡泉、朱晚英。
二零零六年三月,法轮功学员汪礼迪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非法审判。在法庭上,汪礼迪高声喊“法轮大法好”,徐长虹接着喊“真善忍好”,却遭到法警打嘴巴,把嘴巴打出血,被判刑三年半。汪礼迪依法上诉,咸宁市中级法院法官董伟只是问了问情况,没有开庭审理,上诉被非法驳回,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武汉市洪山监狱分配站,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责任人法院审判长李拥军,审判员何利平,陪审员李银珍,书记员熊萍。检察院起诉人杨怡泉、朱晚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