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67500
中文姓名:
李银珍
姓名拼音:
Li Yinzhe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咸安区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院长:徐红兵
刑事庭审判长:李拥军、廖鹏、徐燕、刘英
书记员:王义超、章娜、李俊、徐立、董莉
陪审员:陈元会、舒九海、陈凯兵、熊盛景、李继平
地址:咸宁市咸安区文笔大道109号 ,邮编:437000
电话:0715-8322545(办)
刑庭:0715-8328276(办)
李拥军,刑庭庭长,0715-8314275(办),0715-8123355(宅),手机13972850989
刘英,刑庭副庭长,0715-8328276(办),0715-8329988(宅),手机13872158333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咸安区法院审判员。

咸安区法院审判员李银珍,参与迫害对法轮功学员黄彬、徐长虹、余劲光、汪礼迪的非法审判。

二零零六年三月,法轮功学员余劲光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非法判刑三年半。余劲光依法上诉,被非法驳回,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武汉市洪山监狱分配站,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被劫持到武汉琴断口监狱和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责任人法院审判长李拥军,审判员何利平,陪审员李银珍,书记员熊萍。检察院起诉人杨怡泉、朱晚英。

二零零六年三月,法轮功学员汪礼迪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非法审判。在法庭上,汪礼迪高声喊“法轮大法好”,徐长虹接着喊“真善忍好”,却遭到法警打嘴巴,把嘴巴打出血,被判刑三年半。汪礼迪依法上诉,咸宁市中级法院法官董伟只是问了问情况,没有开庭审理,上诉被非法驳回,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武汉市洪山监狱分配站,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责任人法院审判长李拥军,审判员何利平,陪审员李银珍,书记员熊萍。检察院起诉人杨怡泉、朱晚英。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2/7/咸宁市咸安区法院历年来参与对十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438661.html
湖北咸宁市参与迫害者犯罪记录(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19/湖北咸宁市参与迫害者犯罪记录(上)-24925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