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67610
中文姓名:
王振华
姓名拼音:
Wang Zhen hua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庆丰街 邮编 750001
院 长 邹光明 5030088(办)
副院长 杨彦忠 5013708
何 萍 5013098
刑事庭庭长 李静 5036528(办) 5036458
刑事庭副庭长 王旭
立案庭、………………………5057108
政工科…………………………5034198
纪检组…………………………5017268
民一庭…………………………6031061
民二庭…………………………6032089
审监庭…………………………5019498
行政庭…………………………6088498
门卫………………………… 5019798
执行庭…………………………5058638、5058428
法警队…………………………6086676
西湖法庭………………………5184262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金凤区法院法官。
二零零零年,法院协同大法弟子李金花出轨的丈夫逼迫她离婚。女儿有时在爷爷奶奶家住,有时她爸爸带回去住。孩子的爷爷、奶奶、爸爸、姑姑听信了邪党的谎言,生怕女儿跟上李金花学法轮功,就不让李金花和女儿见面。李金花起诉到法院,要求自己带十四岁的女儿。金凤区法院法官王振华再次以李金花炼法轮功不适合带女儿为由,剥夺了李金花要回女儿的权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宁夏妇女李金花自述遭迫害经历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12/宁夏妇女李金花自述遭迫害经历-25045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