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滦县国保大队:
刘树清 13832989076
刘立志 13832986493此次涉案人员
吴秀军 13832986434
董志伟 13832982872
张晓玲 13832987984
国保大队
刘树清 大队长 13832989076
刘立志 副大队长 13832986493
吴秀军 副大队长 13832986434
董志伟 国保中队长 13832982872
张晓玲 科员 13832987984
妻子徐颖 13022319740909066X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二、十三和十五日,唐山滦县公安局公安一科刘永富、袁雪峰、刘立志三次对滦县一张姓女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他们将法轮功学员用绳索捆绑,在身上放上椅子压,椅子上再坐上人;用电棍电击殴打致昏迷,她受伤的胳膊、手过了一年后才能活动。
刘永富时任滦县国保大队大队长,2007来8月6日至10日间,在滦县拘留所宋满喜办公室,至少两次采用“杀绳”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贺汝贤。
2008年2月21日上午,刘永富指挥并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孟翠梅(女)。当时有滦县公安局一科的警察在科长刘永富带领下到拘留所刑讯逼供。
2008年3月5日,刘永富指挥并参与绑架李玉萍、老韩老王夫妇并抄家,后关押到滦县拘留所。老韩被非法拘留15天后,于3月20日上午回到家中,中午,不法人员以查户口为名骗开家门,又将其绑架,直接送往滦县看守所关押。
2008年10月,刘永富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杨凤玖、袁国兰等。
2015年11月18日上午,滦县法轮功学员蒋翠荣、马春凤、李翠玲三人在安格庄集市讲真相时遭人恶告,当日被滦县滦州派出所警察绑架,期间被用辣椒水等施暴。指挥并参与迫害的是滦州派出所所长刘永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