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67636
中文姓名:
刘立志
姓名拼音:
Liu Lizhi
性别:
职务职称:
副大队长
工作单位名称:
滦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0315 7122654 0315 7123551
公安局长:商建国
副局长:杜国让,主抓法轮功问题 宅电0315-7129669
一科科长:王兆军
恶警:袁永平,阚某

滦县国保大队:
刘树清 13832989076
刘立志 13832986493此次涉案人员
吴秀军 13832986434
董志伟 13832982872
张晓玲 13832987984

国保大队
刘树清 大队长 13832989076
刘立志 副大队长 13832986493
吴秀军 副大队长 13832986434
董志伟 国保中队长 13832982872
张晓玲 科员 13832987984

近照:
家庭住址:
刘立志电话:13832986493 年龄40多岁
刘立志身份证号130223197102143712
其妻子身份证号13022319710323064X
妻:陈殿艾 (滦县新城第二实验小学教师,年龄40多岁)
住址:滦县新城阳光花苑6号楼3门202室
迫害事实:
原河北省唐山市滦县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二、十三和十五日,唐山滦县公安局公安一科刘永富、袁雪峰、刘立志三次对滦县一张姓女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他们将法轮功学员用绳索捆绑,在身上放上椅子压,椅子上再坐上人;用电棍电击殴打致昏迷,她受伤的胳膊、手过了一年后才能活动。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被滦县王店子派出所绑架到滦县拘留所的滦县法轮功学员马景川,于十二月十八日得释。马景川随后去滦县国保大队索要被非法抄走的电脑。国保副队长刘立志要挟马景川写转化材料才能归还电脑,马景川拒绝无理要求,电脑未归还。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午,滦县法轮功学员申富被滦县国保刘立志等绑架到滦县新城派出所,被做录像讯问。但最终否定了邪恶的构陷,于当天下午回到家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2/4/二零一六年二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23102.html
河北省唐山市滦县马景川回家 但是电脑没有能要回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20/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二)-320708.html
曝光唐山滦县公安局公安一科恶警刘永富、袁雪峰、刘立志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26/大陆各地迫害机构恶人录(11-26-2011)-24973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