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滦县国保大队:
刘树清 13832989076
刘立志 13832986493此次涉案人员
吴秀军 13832986434
董志伟 13832982872
张晓玲 13832987984
国保大队
刘树清 大队长 13832989076
刘立志 副大队长 13832986493
吴秀军 副大队长 13832986434
董志伟 国保中队长 13832982872
张晓玲 科员 13832987984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二、十三和十五日,唐山滦县公安局公安一科刘永富、袁雪峰、刘立志三次对滦县一张姓女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他们将法轮功学员用绳索捆绑,在身上放上椅子压,椅子上再坐上人;用电棍电击殴打致昏迷,她受伤的胳膊、手过了一年后才能活动。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被滦县王店子派出所绑架到滦县拘留所的滦县法轮功学员马景川,于十二月十八日得释。马景川随后去滦县国保大队索要被非法抄走的电脑。国保副队长刘立志要挟马景川写转化材料才能归还电脑,马景川拒绝无理要求,电脑未归还。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午,滦县法轮功学员申富被滦县国保刘立志等绑架到滦县新城派出所,被做录像讯问。但最终否定了邪恶的构陷,于当天下午回到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