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青龙县在邪党“610”头子杨国民、周东升;公安局副局长张喜、王海龙、柴峰、韩敏、刘铁军;国保大队李长兴、刘长河、张树军、李印清;县看守所所长王金、副所长赵才;以及各乡、镇政府人员、各派出所等的直接指使与迫害下,据不完全统计,十二年来青龙县已有13人被迫害致死,4人被市、县非法判刑,80人次被非法劳教(有的一人多达3次),11人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1人失踪,3人被开除工作,被看守所、洗脑班非法关押迫害的多达848人次(有的人多达5、6次)。勒索一百万二千四百多元,并且多数没给任何票据,非法抄家达1600多次,有时人不在家就找来社会上开锁人员非法入室抢劫,抄走大量私人物品、打印机、电脑、大法书籍、师父法像、MP3等等不归还,给人们的正常生活带来极大恐慌与灾难。
青龙县土门子乡54岁大法学员宋友春,2003 年12月2日被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张树军、政保股李长兴、刘长河等人和青龙县土门子乡派出所所长刘艳文、恶警陈晓虎、于长国等再次闯入家中,将一家三口绑架,在青龙县看守所遭受十四天的非人迫害后死亡。
2003年12月2日上午,土门子派出所陈小虎、李爱国突然来到,威逼宋友春做指纹鉴定,不一会儿,派出所所长刘艳文,带着于长国等人也来,非法搜查、抄家。将家里的彩电和VCD搬走,同时将宋友春一家三口戴上手铐强行带上警车,送到派出所。所长刘艳文说:“现在我还没有上报,赶紧交钱还不晚。”宋友春一家炼法轮功,被乡政府和派出所把钱都要光了,家里已非常困难,根本拿不出钱来。宋友春原来是司机,可是当时已无生活来源,就连自己的生活费都很难保证,更谈不上交钱,所以交易没有谈成。
就这样,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下午4点,土门子派出所将宋友春一家三口送到青龙县看守所拘留。送的时候有土门子派出所陈小虎、青龙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张树军、童秀民、刘长河等人。在看守所里,宋友春的女儿宋丽丽和他们辩理,抗议这种非法行为,被看守所所长肖启辉“套链子”,这是青龙县看守所里的一种大刑,就是一个30-40斤重的铁链子将人按下,把双手从大腿内侧拉出来,蹲下,手和脚连在一起,不能站立和行走,是非常痛苦的。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讲更是很难忍受的,加之宋友春妻女俩绝食绝水,身体极度虚弱。
在12月7日,宋友春一家三口被放出。宋友春本来就因非法劳教身体受到严重摧残,现保外就医,已经再经受不起非法拘留的折磨了。所以宋友春妻出来以后找到派出所,告诉他们:宋友春由于在劳教期间,身体非常虚弱,有糜烂性胃炎,现所外就医,请求放人。派出所所长刘艳文非常蛮横,不但不放人,还说,“你们法轮功人都死了和我有什么关系?”在12月8日,宋友春的弟弟到看守所里要求见人,被那里的管教拒绝了。在12月16日上午8点30分左右,土门子乡政府、派出所来人到宋友春家,说宋友春于昨天也就是12月15日晚18点40分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