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6
编号:
E000067955
中文姓名:
刘归
姓名拼音:
Liu Gu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雨湖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刘归电话:15873208989,13873228348
迫害事实:
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警察。

吴翠英二零零四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因讲真相发真相资料,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三日,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二零一零年三月九日被恶警先后非法拘留三次,每次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一年九月三十日被恶人非法抄家,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吴翠英被湘潭市雨湖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目前吴翠英被迫害得身体上出现了严重的病态,已保外就医。湘潭市六一零和雨湖区公安分局为了达到继续迫害和严密监控的目的,以降职、开除公职恐吓威胁其儿子(县四中副校长)和吴的妹妹、丈夫、女儿等亲人,强迫指使他们严加看管吴翠英。

参与迫害的恶人有:湘潭市法院审判长周清,雨湖区法院办事员李桂,审判员刘星明,陪审员谭湘平,雨湖区法院记员向君毅。湘潭市610恶首唐闽春,湘潭市公安局刘归,湘潭市610恶首赵岳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南湘潭吴翠英老人被非法判刑三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22/湖南湘潭吴翠英老人被非法判刑三年-25089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