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的一天,昆明东川汤丹地区金源公司一个名叫代唐坤的人去米店买米,店主修炼法轮功,好心给他讲法轮功好,代唐坤非但不听,还到处去收集法轮功学员的名单,并到派出所报告。政法委书记兼派出所所长冯明准备带着代唐坤去向上级汇报领赏,冯明说好让代唐坤在汤丹运输队育红小学门口等着,冯明驾驶的车子刚到代唐坤呆的地方时就失了控,结果把代唐坤给撞死了,为此冯明还赔了四十万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