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马湖特一号(武汉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
邮编:430064
电话:027─87924873
乘车路线: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就是共产邪党专门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地。湖北省洗脑班已由汤逊湖迁到了武汉市洪山区马湖村,在臭名昭著的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边,只一墙之隔。在武汉市洪山区板桥小区的东边,马湖新村的南边。乘901或905或306或587路车在板桥下,沿板桥中学南边的一条新修的大路向东走 50米左右,再向南拐就是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和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即湖北省洗脑班)。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部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名单如下:
张幸福,现任湖北省劳教局副局长
所长周某某
副所长:张修明、刘琼(女)
一中队:
江黎莉(女,队长)副科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打人最多,且凶狠毒辣
何伟(队长)打人凶手
胡某某
二中队:
刘成(队长)
徐某某(女,副队长),
彭刚,倩倩(女),江某(女),李某(专职打手)
江成方,
刘勇军,
周水庆,
张某某,
龚健, 大队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
毕慧琼,女,副队长
俞某, 科长
田明、毕慧琼、毕鹤梅、刘群、邓××(男,微胖,30岁左右,1.80米)、胡建国(男,队长,1.72米左右);徐红(女,脸上有很多痣)、王丽华(女,20多岁,1.52米左右),刘贫,彭某,江某,谢胜艳、柯昌芬等。
该所原叫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成立于二零零二年元月。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是湖北省“六一零”办公室(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专门为了迫害法轮功学员,对全省各地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实施非法关押,强制“转化”和精神洗脑的一座现代化法西斯集中营。它名义上打着“法制教育”的幌子,实际上干的却是无法无天,扼杀人的灵魂的暴行。
陪教每天早上八点三十分开会,司法警察喻春华是队长,负责给陪教布置任务: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并随时报告警察,夜间不许关灯睡觉,两个大灯管通宵开着,不许学员炼功、打电话和家人联系,上厕所、洗澡必须开着门,二十四小时开着电视等等。而且法轮功学员不“转化”(即写保证书脱离法轮功)陪教们也不能回家,“转化”了才可请一天假,但晚上必须回来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