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9
编号:
E000068286
中文姓名:
洪越峰
姓名拼音:
Hong Yuefe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宾县上夹河镇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上夹河镇派出所警察。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四日,上夹河镇派出所的洪越峰等恶人在当时的政法委书记梁艳华的指使下,绑架了这个年仅二十四岁的姑娘王慧楠(王玉荣的大女儿)。唐凤廉当时是该派出所的户籍员,他和洪越峰对王慧楠又是威胁又是恐吓,他故意将手铐铐进王的肉里,使王痛苦不堪。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一日,上夹河镇派出所赵振铎、洪越峰、梁艳华(当地迫害法轮功主要责任人)到王玉荣家,闯进屋要绑架他的小女儿王慧子到洗脑班,未能得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王玉荣一家四口遭迫害经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5/辽宁王玉荣一家四口遭迫害经历-251867.html
王慧楠在辽宁马三家劳教所备受酷刑折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1/王慧楠在辽宁马三家劳教所备受酷刑折磨-25171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