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68373
中文姓名:
刘培远
姓名拼音:
Liu Peiyuǎ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临清市国保大队
工作单位地址:
市公安局
国保大队长; 范海涛   座机: 0635-2327109  手机:13563042777
国保副队长; 孙云山   座机: 0635-2327109  手机; 137063553117
国保中队长; 刘平路   座机; 0635-2327109  手机; 13506352577
国保办公室主任; 李新 震   座机:0635-2327109  手机;  13562060188
近照:
家庭住址:
刘培远 市话2327109 手机13969542030
迫害事实:
临清市国保大队员警。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五日,山东省临清市国保大队刘培远、丁廷华伙同金郝庄乡派出所恶警马朝新,绑架了金郝庄乡冯刘庄法轮功学员刘大菊,并抄走家中部份物品。刘大菊当日从乡派出所正念闯出。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八日,恶警又翻墙私闯民宅刘大菊家进行骚扰,刘本人不在家,在家人的极力反抗下,恶警离开。

山东临清市刘文振被绑架,据说是因为控告江泽民而要非法拘留他。参与绑架的有临清市国安大队的刘平路、刘培远等数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刘文振被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0/29/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18290.html#151028235418-9
山东临清市金郝庄乡法轮功学员刘大菊遭迫害事实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1/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2年1月11日发表)-251613.html#12110233939-2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