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密山法院对贺江、杨海玲等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刑,贺江被非法判刑十一年,贺江不服判决,被法庭人员苑司新穿着皮鞋将他的腿踢出血。审判长李新踢杨海玲,恶警给杨海玲和贺江戴上铐子。贺江等上诉后,没有接到鸡西中院的判决书,密山法院就于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九日把他们劫持到鸡东哈达岗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