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5
编号:
E000068485
中文姓名:
常胜敏
姓名拼音:
Chang Shengmi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东港市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办公室:7276333
王颖兰 检察长, 办电:6276301, 手机13941510755
王宏革 副检察长, 办电:6276302, 手机13941596366
王德全 副检察长, 办电:6276303, 手机15941511666
宋传义 办公室主任,办电:6276315, 手机13942581899
王宏革 副检察长, 办电:6276302, 手机13941596366 。
王德全 副检察长, 办电:6276303, 宅电:7188819 ,手机15941511666 。
孙洪霞 政治处主任,办电:6276332 ,手机13941575686 。
曲红玲 公诉科长,办电:6276340,宅电:6612642,手机13841521367 。
赵书波 检委会、专职委员,宅电:7135221,手机 13352162816。
宋晓捷 纪检组长,宅电:6615666,手机 13332177677 。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东港市人民检察院人员。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东港市公、检、法以捏造的事实和莫须有的罪名将法轮功学员张伟非法判刑。因张伟已经绝食两个多月,人瘦成一把骨头,身体虚弱的已经不能走路。东港法院在东港看守所宣判,同时被非法判刑的还有与张伟一同绝食的王淑娥、郭运兰两名法轮功学员。东港法院出庭的所谓的审判长叫牟洪利,审判员叫王俊芳,代理审判员叫由英春,书记员叫宋清华。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庭参与迫害的叫常胜敏。这些所谓的法官、检察官在开庭过程中,不允许三名法轮功学员说话,一句说话的机会也不给,更不允许对他们的非法判刑进行质疑。而且说:“你们说什么我们都不听,说也没有用。”张伟就这样被判刑七年,其它两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三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610、东港恶警对张伟一家的残酷迫害——经济勒索、肉体摧残和精神洗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18/辽宁610、东港恶警对张伟一家的残酷迫害-25070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