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6
编号:
E000068572
中文姓名:
高春雷
姓名拼音:
Gao Chunle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阜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工作单位地址:
范振华,阜平县国保大队队长,电话:13930291066
单位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南街国保大队
家庭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阜平县平安家园小区3单元201 室
局长室0312-7229788 主任室 0312-7223648 办公室 0312-7221260 纪检室 0312-7224814
政治处 0312-7224436 内保股 0312-7224915 治安股 0312-7224772户政股 0312-7224812
范振华、李永进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阜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阜平乡委书记王月蘅、「610」头子杨建伟、公安局长王益民,勾结保定「610」上午十点左右,阜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高春雷、指导员李建平在保定市「610」、市公安局操纵下,在阜平县「610」及县公安局的亲自指使下,带着张阳等十几名警察闯到郑冬云家,绑架郑冬云到公安局,二十分钟后又到郑冬云家非法抄家,抢走了十一本大法书,一本《明慧周刊》,一张李大师的法像。郑冬云在公安局遭到高春雷的非法审讯,被公安局人员强行照相,由于郑冬云不配合这非法迫害遭到谩骂。第二天下午五点,高春雷又强迫郑冬云在拘留十五天的纸上签字,遭到拒绝后把郑冬云拽上车直接拉到河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二日上午十点左右,阜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高春雷、指导员李建平带着张阳等十几名警察闯到法轮功学员张连芬家,绑架她,并非法抄家,抢走了十一本大法书,一本《明慧周刊》,一张李大师的法像。第二天下午五点,高春雷给张连芬看了一张写着拘留十五天的纸条后,却把她拽上车拉到石家庄河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10/多次被關押折磨、敲詐勒索-河北農婦控告江澤民-338748.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7/强取手印伪造“四书”-河北女子劳教所迫害张连芬-25156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