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六年春,辽宁东港大法弟子许浩洁在东港长安金矿找了一个不要身份证的工作,在那里拉车。在那里,他给矿工们讲真相,有的人跟着他炼功。因人告密,同年六月十二日晚上八点钟,他和妻子被两名恶警和一名司机绑架到长安派出所。长安派出所打电话给小甸子派出所,恶警张贵琦、王兴江、王延军、王保令、司机王全超开警车赶到长安派出所,见到他们立即就给他们戴上手铐。他和妻子被非法关进东港看守所。
在看守所,恶警逼他背监规,他不配合,恶警就指使流氓犯人扇他耳光子,罚他擦地板。他在东港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三十九天,被非法罚款一千三百元。然后将他劫持到丹东教养院非法劳教一年。
开始他被先关在教养院内的看守所里(就这样叫的,没名字)迫害,四、五天后把他转到八大队,每天被逼做奴工产品,加班加点做编织袋。他身体虚弱,完不成恶警规定的超负荷的定额,恶警就罚他三百元;一次又指使领班犯人对他拳打脚踢,恶人专门针对着他头部伤口部位打,他被打得昏倒在厕所里,导致他头脑神志不清。第二天,狱警张某带他到丹东振八区医院(与教养院挂钩医院)做脑外科检查, CT检查结果没告诉他,丹东教养院主管迫害的科长张元苏,打电话给他妹妹,告诉他的病情。又隔几天,教养院的卫生所给他验血、拿药,花多少钱他记不清了,费用都叫他自己来付。
张元苏在他被迫害的神志不清、精神恍惚的情况下,强迫他在他们捏造的“三书”上签名,让他抄污衊大法的文章。他照他们说的做了。在这种情况下,他被他们非法关押五个月放他回家。
在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的五个月期间,他妹妹和妻子每次来看他,每个月给他生活费是一百五十元,妹妹来看他四次,每次花掉五百元送礼(狱警亲自要的)。他父亲从他被抓、被关押开始,多次到乡派出所、东港看守所、丹东教养院要人,给管教买东西花的钱是五百元。张元苏自称能办事,要他妻子给他现金二千元,大米一百斤。妹妹花了二百多元从丹东教养院搭车把他送到小甸子派出所,又把大米送到张元苏家。派出所的警察褚发权反覆给他非法拍照,同时又把张元苏伪造的“三书”拍照,企图作为继续迫害他的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