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公安分局、国安大队队长王均、梁洪伟、达县公安局国安大队队长李江、潘俊兰等恶警,从九九年七二零开始就十分卖力的参与迫害,所作所为都是违法犯罪。
王军指使国安邪警王斌、梁洪伟等人配合通川区“610”工作人员从家里或单位强行绑架了刘福刚、安天云、高伟、赵本勇、刘明珍、苏志明、李明秘、苟英、唐成云、杨兰、阳艳、李小兵、王启轩等人到洗脑班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