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党员,历任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1998-2001.03),司法部劳动教养管理局局长(2001.03-2009.03),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2009.03-2009.09),最高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2009.09-2014.04),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2014.04-2018.10),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会长(2018.12-至今)。
李如林自1998年起就在中共司法部门任职,在1999年7月20日中共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后,他积极执行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的群体灭绝政策,对法轮功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中共四川省的各地“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政法委、国保、基层中共人员在2011年绑架四川省法轮功学员六百五十三人,其中迫害致死十一人,枉法冤判四十九人,非法劳教八人,其余则绝大多数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四川省迫害责任人: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王怀臣;副书记,维稳办主任刘作明,前四川省政法委书记王景荣;省“六一零办公室”主任,(现改名“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贾月成,副主任江朝林,政研处处长黄硕;省国保、公安头子孙继昌、曾省权;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局长李文华;省劳教局党委书记、局长沈纪中;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文清,前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韩忠信;省高级法院院长敬瑞祥;司法厅厅长曾宪章、副厅长李如林、李新民、彭矛,原司法厅厅长方光兴。
李如林在四川省司法厅任常务副厅长期间,四川省对法轮功的迫害程度位居全国前列。司法厅辖下的各监狱和劳教所在此期间究竟关押迫害了多少法轮功学员,虽然至今仍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但从部份统计数据中也可以一窥当时的迫害有多严酷。据不完全统计,在2000年,仅四川省广安县一地就有15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和判刑,另有6人被非法拘留,约有30-50名法轮功学员在1999年-2000年间因进京上访被非法拘留15天到2个半月不等。
明慧网资料显示,截止2000年底,四川省资阳大堰劳教所里关押约40余名男性法轮功学员,绵阳新华男子劳教所至少关押约100余名法轮功学员,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先后关押过200多名法轮功学员,到2001年,在楠木寺劳教所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数量骤升至近2000人。另外,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和德阳监狱里也关押了大量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截至2001年3月李如林卸任四川省司法厅常务副厅长一职之前,四川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田世强、缪群(女)、方显智和刘志芬(女)、苏琼华、王旭志等1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