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一年二月一日,法轮功学员李晓云在太谷县城关临时租住房中被太谷县公安警察绑架并抄家。同时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襄汾县退休公安警察张彦文(男,六十岁)。
法轮功学员武晋玲、李晓云、张彦文被非法关押在榆次看守所长达半年多,于二零一一年八月二日被太谷县法院非法秘密判刑。中共恶党法院头天通知家属和律师在县城法院,第二天却转移至胡村镇法庭,而且不通知家人和律师,家属找到后也不让进场,由县法院庭长罗明丽草草宣布了中共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早已定了的非法判决: 武晋玲10年、李晓云10年(后改为8年)、张彦文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