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一日,河南新乡市粮库退休职工郎改琴(女,六十岁)去新乡市人民公园参加集体炼功,被公园派出所、南桥派出所警察劫持、非法关押十五天。回家后,工作单位派人对她进行二十四小时监控,领导王有录、杨国战逼其写不炼功的所谓“保证”,并被非法扣发工资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