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69054
中文姓名:
李佐
姓名拼音:
Li Zu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五通桥区公安分区国安队(610)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国保大队指导员。

乐山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
市政法委书记罗建安,市国保局长游东宪,市公安局长陈正权,副局长杨晓江;市国保支队长孙建平,支队政委李德友;惩治与防范邪教工作大队长万朝英,副大队长李洪涛;市中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毛加新,国保大队长卢德富,副队长吴畏;市中区张公桥派出所所长王跃东;沙湾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周建军;五通桥区政法委书记李安辉;国保大队长郑光海、杜高银,指导员李佐。

李佐是五通桥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特务,一九九七至一九九九年间以平民身份秘密潜进当地法轮功学员中,对大法本身和当地法轮功学员了解的是很深的。可他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后,紧随江氏集团,配合当地“六一零”长期以抓捕、关押、抄家、罚款、堕胎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并以迫害法轮功学员为生财之道。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李佐杀害在井研县超市上班的妻子并投尸于井研河中。五月二十三日被抓捕归案。当时,他的女几岁大,父亲也身患癌症。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乐山市中共政法委十三年恶行录(3)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4/四川乐山市中共政法委十三年恶行录(3)-267164.html
四川省中共黑恶势力2011年罪行录(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1/四川省中共黑恶势力2011年罪行录(上)-25209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