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69100
中文姓名:
李娟
姓名拼音:
Li Jua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河北省女子劳教所(石家庄女子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河北省女子劳教所
地址:河北省鹿泉市铜冶镇(石铜路) 邮编:050222
电话:0311-83939196
所长:周占全0311-83939188
副所长:冯克庄0311-8393-9177、0311-83939125、13933840195
副所长助理:于衍0133-83939166、13582132059(邪恶)
副所长:安焕娥0311-83939168
办公室科长:郝某0311-83939199、83939109、83939111、83939150
管理科0311-83939125 83939124 83939133 科长:尤杰 科员:张宁、张君
教育科(六一零)0311-83939129、83939130、83939162
三大队大队长0311-8393-9168、0311-83939125
恶警:师江霞0311-83939112
吕亚琴13483688101
住所检察院0311-83939157
所领导电话:0311-83939196
刘维真 0311-83939138
教育科(劳教所“六一零”)电话:0311-83939129 83939130 83939162
教育科长:陈瑞 科员:董队长、王主任
恶警:吕亚芹、王欣、王海燕、张晶晶、丁佳佳、李新、张宁、刘子微、赵小萌、李哲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河北女子劳教所犯人

二零一一年七月初大法弟子李丽英被非法关押到河北女子劳教所。李丽英当时梳着一条齐腰长的大辫子,来到劳教所就被队长指使犯人张宁(因非法拘禁他人被劳教)、张旭(因强迫他人卖淫被劳教)连打带按强行把辫子剪成短发,并且故意剪的一绺长一绺短,丑化她的形象。

李丽英因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拒绝干奴工,队长指使犯人李娟(因传销被劳教)打得李丽英浑身发青,疼痛难忍。警察臧志英当着全队人的面说:“李丽英的丈夫要和她离婚,家里人都不管她,打骂都行”,公开暗示恶人行凶。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六日,张旭等人把李丽英的衣服撕破、扒光,怕她喊叫用透明胶带缠上她的嘴,手、脚,往她身上泼开水、用手拧、用脚踹、用凳子砸,还用多根皮筋套在一起绷她的脸和手,张旭等逼问李丽英:“你到底干不干活?”李摇头表示拒绝,张旭撕下李丽英嘴上的胶带,让她穿上衣服,又接着毒打她,李丽英用尽力气喊:“法轮大法好!”张旭马上叫来犯人李娟,李娟喊来警察张计伟、刘志芬、臧志英, 她们说:“你终于说话了”(意思是终于找到迫害李丽英的理由了),她们把李丽英按倒在地,用胶带重新缠上她的嘴,手、脚,用电棍电李丽英的脚心,事后张旭说:“把她都电成一根棍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女子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李丽英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18/河北女子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李丽英的迫害-257692.html
河北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部份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2/18/河北女子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部份事实-25315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