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法轮功学员刘让芳到八五二农场中心广场放鞭炮,讲真相,被广场管理员举报。当地派出所来人把刘让芳抓走。当天下午四点左右,刘让芳回到家,可当晚九点多钟,派出所又派人诱骗刘让芳的弟弟(未修炼法轮功)打开家门,闯进刘让芳家中,进行非法抄家。第二天,刘让芳出差到宝清,被八五二农场的警察和宝清警察从宝清劫持到红兴隆看守所关押。
十月十三号下午五点左右,八五二公安局再次来刘让芳家抄家,抄走了家里的电视机、VCD机、笔记本电脑、真相币和收看卫星电视节目的“大锅”。参与抄家的恶人有:一个卷头发的男公安、和一个臧姓警察,此外还有派出所董姓指导员,保安王爽和一分场派出所所长卢江。
妹妹刘让英担心姐姐的境况,就去看守所看刘让芳,走在中途却被恶警劫持回来。从此,刘让英被二十四小时跟踪、监视,晚上由一个姓赵的、一个姓牛、一个叫于文的还有一个开黑色轿车的司机四个男人在刘让英家门外昼夜守着,晚上就睡在车里监视着,白天由郭勇和曲蒙(夫妻俩)监视着。
最后刘让芳被非法判刑五年;刘让英被送进建三江青龙山洗脑班迫害两个月,期间遭到酷刑折磨。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一分场派出所的恶人闯入刘让英家中,把刘让英绑架到青龙山洗脑班。参与绑架的人有所长卢江、警察田中兴和一名不知姓名的保安、书记李刚、保安郭勇、曲蒙(郭勇妻子)共六人。
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刘让芳在八五二农场中心广场放鞭炮,讲真相,被广场管理员构陷。当地派出所来人把刘让芳非法抓捕。刘让芳没有触犯任何一条法律,当天下午四点左右,她被释放回到家。
晚上九点多钟,派出所又派人诱骗刘让芳的弟弟打开家门,私闯民宅,非法抄家。他们抄走家中所有大法书籍和大法的真相资料,撕毁墙壁上粘贴的所有大法真相资料,又进入卧室把被子和所有的柜子翻了个遍,完全不顾是否会惊吓在隔壁睡觉的刘让芳八十多岁的老父亲。
第二天,刘让芳出差到宝清,被八五二农场的警察和宝清警察从宝清劫持到红兴隆看守所非法关押。
十月十三号下午五点左右,八五二公安局再次来刘让芳家抄家,抄走了家里的电视机、VCD机、笔记本电脑、真相币和收看卫星电视节目的“大锅”。参与抄家的恶人有:一个卷头发的男警察、和一个臧姓警察,此外还有派出所董姓指导员,保安王爽和一分场派出所所长卢江。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日上午,曾亲历青龙山洗脑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亲友与律师梁小军、赵永林、黎雄兵、王全璋和董前勇,来到位于哈尔滨的黑龙江省检察院农垦区分院,递交《要求上级检察院督促下级检察院依法履行职务的意见书》和联名控告信,控告建三江垦区检察院渎职。检察院负责接待的是副检察长钱玉珉,表示一定予以回复,请律师相信他们。下午,法轮功学员吴东升、霍金平、刘让英,蒋欣波、陈冬梅、李延香、石秀英、孟繁荔、孟宪杰、潘淑荣、王平忠,石孟昌、韩淑娟夫妇的家属、于松江的母亲等十余名被害当事人及家属再次来到黑龙江省检察院农垦区分院,递交个人控告青龙山洗脑班非法拘禁和建三江垦区检察院渎职的控告信。接待的检察官姓胡,将当事人的控告信全部收下,并认真做了记录,表示一定调查并向上级反映此事。
刘让英从黑龙江省检察院农垦区分院回来后,八五二农场一分场派出所警察卢江给刘让英打电话,给了一连串威胁:不要掺和告状这件事,你的诉状是谁写的,不可能是你写的,你告状也不会有什么结果,有啥用?回家办户籍证明,要不就不给38亩地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