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62
编号:
E000069246
中文姓名:
高文峰
姓名拼音:
Gao Wenfe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呼兰县新华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派出所所长


二零零零年初,新华镇教育办主任纪红旗对孙艳芳首先是无理刁难,让孙艳芳写不炼功的保证。同年十二月份,孙艳芳又一次遭到当地政府的迫害,派出所所长冯跃华向其家属勒索五千元人民币,并没给家人任何票据凭证。同时,她的工作受到新华镇教育办主任纪红旗的无理刁难、人身监控、停发津贴,指定其在教育办打扫卫生。她到派出所反映情况,却遭到所长冯跃华的无理谩骂,并让她写不修炼保证,强行逼她骂法轮功创始人,遭到拒绝。当即被派出所绑架到阿城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自古以来,只听说杀人抢劫的人进监狱,然而她却因为“不骂人”而被关进监狱。

二零零一年一月(黄历新年前腊月二十五),孙艳芳被释放回家只七天,纪红旗就给她去电话,问还炼不炼法轮功了,因她不放弃信仰,说句真话“炼”,纪洪旗伙同派出所所长高文峰,警察闫×× 再次将她绑架,一直无理关押到二零零二年五月九日。

二零零四年八月份,纪红旗伙同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组织六一零到孙家进行骚扰,由于孙艳芳不在家,没有造成迫害事实。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孙艳芳再次遭到绑架,这次是单位同事告诉校长叶建启说孙艳芳又谈论受迫害情况了,校长上报到教育办主任纪红旗那里,纪红旗赶紧上报阿城市六一零,六一零伙同阿城公安局在新华乡中学绑架了孙艳芳,关押在阿城市第二看守所,承受着非人的迫害。被非法关押期间,孙艳芳要求无罪释放,绝食十一天出现生命危险,送医院抢救,医生诊断肾衰竭等几种症状,无法医治,苏艳芳在生命垂危时,阿城市公安局、六一零等单位怕担责任被迫放人,孙艳芳回到家中通过修炼法轮大法,身体奇迹般的恢复健康。在家期间阿城市检察院、六一零、公安局等不断骚扰,仍不死心对她进行迫害,单位不让上班,只开生活费,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苍天有泪 岁月无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2/27/苍天有泪-岁月无声-253549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