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62
编号:
E000069279
中文姓名:
韩某
姓名拼音:
Han x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塔河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塔河县公安局】电话区号:0457
局长室: 3666743
局长:刘亚友3666743、13846558353;勾兵3666743办;钟静文
副局长室:3666261、3662676
副局长:孙继斌3662932办、3609885宅、13904573885;许峰3662676办、3662282宅、13604873435;邓华3666848办、13304573588
政委:殷勤13866481988
纪委:张培义366089、13384673668、13384573558
孙继斌3662932宅、3609885、13904573886
易军3666057宅、3664449、13945704318
[国保大队] 3667471
队长:崔玉芝3663932、3667471、18645723021;李军3663932办、13804843102
国保警察:
韩德刚13846558007、3672111宅
吴忠谦13904574123
史伟3667471办、3667471宅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塔河县公安局恶警。

二零零六年五月,杨宗英的姐姐被绑架后,杨宗英被迫流离失所。塔河县公安局李军、许峰、史伟、杨凯、韩大虎(外号)、孙立国、金龙等人到处查找、打探杨宗英下落,他们跟踪到杨宗英父母家、亲朋好友家骚扰、蹲坑监视,跟踪杨宗英大姐到工作单位,导致杨宗英大姐失去了工作。他们还不罢休,通知杨宗英在台州市路桥区的公婆所住地的公安局、派出所到杨宗英公婆家骚扰,打探杨宗英住处。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塔河县恶警十三年恶行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3/1/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塔河县恶警十三年恶行录-25369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