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学向杨振兴等人说明他和林武勇在看守所遭毒打,要他调查此事并主持公道。杨振兴却威胁张文学“没有证据,不要乱说”,不让张文学讲下去。
杨振兴在刚刚开庭时便叫法警将刘女士推出门外,借口是刘女士在看他。刘女士当庭辩解,还是被推了出来,还不让在观众席位坐或站,只能在大门外远远看着。杨振兴作为审判官,当庭阻止辩护,剥夺了大法弟子的辩护权,直接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