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王红祥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去北京证实法,第二天被抓,被劫持到北京榆树派出所。非法关押两天后,被劫持回新宾看守所关押。王红祥被新宾县政法委罚款一千元有收据;北四平派出所罚款四千元有收据,经手人是柳大刚、徐瑞琴(此人是北四平乡政府副书记);北四平乡政府罚款一千五百元有收据,经手人是徐瑞琴 。后来,北四平派出所所长范宝玉罚王红祥的钱,也没有开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