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5
编号:
E000069311
中文姓名:
刘三
姓名拼音:
Liu Sā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永红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永红公安分局邪警。
二零零四年和二零零八年邪党奥运前夕期间,邪警刘三和居委会王洪发等人聚集在大法弟子王德珍家楼下监视蹲坑,公然违反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迫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炼法轮功身心受益 佳木斯老夫妇被中共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3/1/炼法轮功身心受益-佳木斯老夫妇被中共迫害-25368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