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69322
中文姓名:
刘丹
姓名拼音:
Liu Dā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东港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东港法院审判员。

二零零五年的正月十五前后,东港市公、检、法合谋将大法弟子宁兆光非法判刑四年,后因勒索家里一万元,又改判三年。参与迫害宁兆光的有当时东港市检察院的马光远、于德旭;东港法院的审判长辛吉辉,审判员刘丹、由英春,书记员宋清华。宁兆光被非法送进沈阳监狱城迫害。在那里被关押二十多天后,又转押到辽宁抚顺南花监狱迫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东港杨广波、于淑新、宁兆光自述被迫害经历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3/1/辽宁东港杨广波、于淑新、宁兆光自述被迫害经历-25367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