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九日半夜一点多钟,丹东网监处科长郑某、李强和东港市公安局一个五十多岁的人,从大法弟子宁兆光开的修理部(天成修理部)的后院翻墙入院,砸碎房门玻璃闯进屋内。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证明,绑架并非法抄家,抢走宁兆光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VCD各一台,上网卡、复印纸、大法书籍等。宁兆光家里的存摺和一万元现金,宁兆光夫妇被绑架到大东公安分局,家里只有刚满十岁的儿子和十九岁的外甥女。后半夜,宁兆光和妻子又被他们绑架到丹东市内的一家宾馆进行非法审讯。次日下午四、五点钟,宁兆光妻子被放回,宁兆光被非法关进丹东看守所。在看守所宁兆光被关押了三十多天后,又被他们非法劳教,送进丹东教养院。
二零零四年九月底,他们又将宁兆光转押东港看守所。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日,卢俊的女儿收到一张对卢俊的非法“拘留通知书”;八月一日,又收到一张非法的“逮捕通知书”,上面盖的都是凤城市公安局的公章,警察心虚不敢在通知书上署名。参与迫害的公安机关人员:通远堡派出所崔常云、曾庆有;丹东网安支队大队长李强、民警赵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