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十月十日,东港市大东镇原花园派出所警察孙众,李文开等四人到大法弟子于淑新原单位东港房管所找领导,领导打电话把于淑新叫到单位,孙众对于淑新说“我们所长找你核实点儿事。”于淑新去了花园派出所得知他们要核实她的户籍,核实后他们说于淑新的户口不归他们花园派出所管,这几个警察又用车把于淑新送到大东镇向阳派出所。向阳派出所长王平说有人举报于淑新组织法轮功学员上北京,传递法轮功宣传品。以此为由派人将于淑新送进东港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而后又把于淑新转到东港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