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69330
中文姓名:
刘桂珍
姓名拼音:
Liu Guizhe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红庙子乡政府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红庙子乡乡长。

二零零零年九月份的一天,红庙子乡派出所所长徐明国、金军到刘美玲家让刘美玲跟着走一趟。到了派出所警察金军问刘美玲,你是不是说永远修炼到底,刘美玲回答说是。所长徐明国说整理材料给送县里去,让刘美玲签字,逼迫按手印,徐明国强迫家属拿四百元钱,家属说孩子上学没有钱,最后拿了三百元钱没开收据。

二零零一年,刘美玲在邻居家织毛衣,红庙子乡派出所所长徐明国领着两个警察,到邻居家找刘美玲。进屋就问还炼不炼?刘美玲回答:炼、三个警察穿着鞋上炕就把刘美玲按住,戴上手铐带到派出所。又把刘美玲锁在床上让刘美玲按五个巴掌的手印,后来,红庙子乡乡长刘桂珍给说情不让送走,派出所所长徐明国罚款一千元有收据。才将刘美玲释放。

二零零一年春天的一个上午,刘玉坤在家炼功,红庙子乡派出所所长徐明国、金军,还有两个不认识的警察把刘玉坤带走,送进新宾县看守所。同时,抓捕的还有法轮功学员卢永清。刘玉坤在看守所关押了二十二天,红庙子乡政府逼迫家属交保证金二千元有收据,派出所罚款一千元没有收据。才被释放。

二零零三年四月份一天,红庙子乡派出所所长杨吉国领着三个警察,闯进刘玉坤的家。进屋就说上面有名额抓捕法轮功,不容分说,强行将刘玉坤带走送进新宾县看守所。第二天把刘玉坤,送到抚顺市章党电厂办的临时洗脑班强制转化。四个月后,政法委勒索三千元,没有收据。被释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新宾县部份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2/7/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2年2月7日发表)-252712.html#1226223920-5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