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69366
中文姓名:
王喜臣
姓名拼音:
Wang Xiche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河西看守所
工作单位地址:
河西看守所
电话:0475-8610965
门卫电话:0475-8612124
所长 王力:13904752578
副所长 木日根:0475-8610192
大队长 单军:办 0475--8610965、宅 0475--8250101、
手机13904752219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一日下午三点多钟,建国乡派出所一名警察以查户口为名,闯入内蒙古通辽市大法弟子王秀英的亲属家,强行绑架王,当时外面有二十多个警察包围了王的亲属家,其中有王波、邵军、马英等,他们把王绑架到建国乡政府门口,下车时有四个警察连拖带拽的,王的一只脚在地上拖拉着,袜子都弄破了,脚后跟磨去一层皮,鲜血直流。 然后他们把王用手铐铐起来,关在一个小屋子里,在建国乡政府关押了八个小时。半夜十一点多,由610的邵军等人用车把王劫持到通辽市科尔沁区公安分局。从亲属家到建国乡政府,再到科尔沁公安分局,王秀英一路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迫害法轮功有罪”等。

到公安分局以后,恶警逼迫王秀英说出法轮功学员周金鹏的去向,王拒不配合,邵军等人气急败坏,半夜一点多钟将王劫持到通辽市河西看守所。

在河西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王秀英受到两次严重的迫害。第一次,看守所狱警王喜臣强迫王照像,王不配合,王喜臣抓住王的头发使劲往墙上撞,当时王的后脑勺上就撞起一个大包。第二次王波扛着照相机要给王照像,王秀英就说你要让我照像可以,但必须留下法轮功学员的形像。于是她盘腿打坐,单手立掌,这时王喜臣上去把王秀英从地上拽起,用皮鞋狠狠踢了王一脚,王的腿立即就青紫了。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日,周金鹏被抓到科区公安分局,后被关在河西看守所七号房间。二零零四年的冬天,狱警王喜臣冲着周金鹏说:“剃头!”周金鹏不剃,四个狱警,再加几个劳动号里的犯人,就把他按倒,王喜臣说:“给他剃一条子,他就老实了。”十几个人按着一个人,有个开鲁县的犯人张某某把周金鹏的头发全部剃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内蒙古通辽市王秀英被迫害经历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3/29/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2年3月29日发表)-254791.html#1232822140-1
内蒙古通辽市周金鹏历经十年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2/内蒙古通辽市周金鹏历经十年迫害-25172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