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公安分局以后,恶警逼迫王秀英说出法轮功学员周金鹏的去向,王拒不配合,邵军等人气急败坏,半夜一点多钟将王劫持到通辽市河西看守所。
在河西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王秀英受到两次严重的迫害。第一次,看守所狱警王喜臣强迫王照像,王不配合,王喜臣抓住王的头发使劲往墙上撞,当时王的后脑勺上就撞起一个大包。第二次王波扛着照相机要给王照像,王秀英就说你要让我照像可以,但必须留下法轮功学员的形像。于是她盘腿打坐,单手立掌,这时王喜臣上去把王秀英从地上拽起,用皮鞋狠狠踢了王一脚,王的腿立即就青紫了。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日,周金鹏被抓到科区公安分局,后被关在河西看守所七号房间。二零零四年的冬天,狱警王喜臣冲着周金鹏说:“剃头!”周金鹏不剃,四个狱警,再加几个劳动号里的犯人,就把他按倒,王喜臣说:“给他剃一条子,他就老实了。”十几个人按着一个人,有个开鲁县的犯人张某某把周金鹏的头发全部剃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