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62
编号:
E000069428
中文姓名:
张洪书
姓名拼音:
Zhāng Hong shū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佳木斯市精神病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佳木斯市精神病院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佳木斯市精神病院副院长(现已退休)。
二零零一年除夕,张洪书找到新婚的大法弟子杨丽娟医生谈话,因杨丽娟在单位发放中共导演的法轮功自焚伪案真相光碟。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二日,佳木斯市前进公安分局的好多警察来到杨丽娟单位,副书记王纲和副院长张洪书非但不维护本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反而配合公安逼迫杨丽娟表态并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就这样杨丽娟被前进公安分局的警察当着单位领导的面绑架到分局。警察抢走杨丽娟的钥匙,当晚就把她劫持到佳木斯看守所,四月二十三日,杨丽娟被非法劳教三年,劫持到位于西格木的佳木斯劳教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佳木斯市女医生杨丽娟遭绑架劳教的经历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3/11/佳木斯市女医生杨丽娟遭绑架劳教的经历-25409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