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02
编号:
E000069612
中文姓名:
公方才
姓名拼音:
Gong Fangca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连云港市防范办(610办)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东路9号,邮编222006
电话:0518-85298113、0518-85298351
办公室:0518-85804414、0518-85836907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江苏省连云港市610办公室主任。连云港市委610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传斌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又被连云港市连云区公安分局警察劫持,五天五夜不让睡觉,不让休息,在他迷迷糊糊的状态下,半夜一点再审问。连云港市连云区公安分局局长公方才说:“在这个地区你也是德高望重,真可以称老太爷,这么多人出面保你,你杀人抢劫我都会放你一马,可你偏偏炼法轮功,谁都保不了你。”警察再三审问:谁通知在非法宣判大法研究会成员时进京的?谁是主谋?并利诱、许愿,威逼高传斌写悔过书,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高传斌说:“法轮大法好!法轮功于国于民有利,我进京护法没有错!”

高传斌绝食抗争,闯出魔窟。但从那以后,他们全家都被中共人员监控,每天有二、三十人在家门外站岗,外出有人跟踪,电话被长期监听。他因拒绝写悔过书,被非法扣发工资和奖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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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罗干直接插手迫害 一家人度日如年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15/遭罗干直接插手迫害-一家人度日如年-279413.html
曝光江苏省及各市公安、610人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3/13/大陆各地迫害机构恶人录(3-13-2012)-253977.html#12312224625-6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