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家凌多次参与对昆明市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明慧网此前曾报道过。王家凌调任嵩明县任政法委书记,上任后主导对嵩明县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王家凌是迫害裴滟钫、吴桂仙、苏丽芳、许凤仙、张菊香和董明仙六名法轮功学员的实施者和犯罪者,负有直接责任。
二零一九年五月以来,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五位法轮功学员和一位好心人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看守所,董明仙被非法抄家。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法轮功学员裴滟钫、董明仙、吴桂仙、苏丽芳和帮助裴滟钫的同事黄艳红被尋甸縣法院非法庭审,近况未知。
自二零一九年五月以来,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政法委书记王家凌、常务副书记刘建敏、副书记李文友(原610办主任)、副书记梁忠喜(原综治办主任)、副书记范云喜(县扫黑除恶办副主任),公安局长杨绍聪、副局长李兴隆、副局长夏跃江、国保大队大队长李金福、副大队长章建群、队员段庆波、李國雄馬某某等,对嵩明县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其同事、绑架、抄家、刑拘及逮捕,对家属恐吓。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下午,嵩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派一名女警,到嵩明县直机关幼儿园劫持了幼儿优秀教师法轮功学员裴滟钫,随后,县公安局出动了很多警察,到裴滟钫居住的园丁小区非法抄家。裴滟钫被绑架到昆明市看守所,被寻甸县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六日,嵩阳派出所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吴桂仙、苏丽芳(小丽) ,并分别到两人家中非法抄家,抢走现金人民币近10万元(其中真相币1万余元),并对家属恐吓,随后吴桂仙、苏丽芳两人被绑架到昆明市看守所,已被寻甸县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九年八月六日,嵩阳派出所、国保大队四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许凤仙的家中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随后将许凤仙强行带走,说是带去问话,第二天才告知家人,许凤仙已经被非法关押到昆明市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嵩阳派出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张菊香,并将其非法关押到昆明市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上午,昆明寻甸县法院对裴滟钫、董明仙、吴桂仙、苏丽芳四名法轮功学员和帮助裴滟钫的同事黄艳红非法庭审。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昆明寻甸县法院对许凤仙、张菊香非法进行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