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八月八日,张兴宇带着两名国保大队人员,还有黄花山镇的二名年轻警察。穿着便衣在无出示任何文件之下,到法轮功学员李颍的店里绑架并且抄家。并将李颖非法关押于扎鲁特旗拘留所,期间,张兴宇非法审问并捏造一个所谓颠覆国家法律实施罪的罪名,强迫给李颖拍照取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