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太芳 陕西省白河县政法委书记 0915-7821135
赵振海 陕西省白河县610主任 0915-7822828 (家)
手机 13991511890
高玉坤 原陕西省白河县公安局长
蔡逢滨 陕西省白河县公安局局长 0915-7822171 (总机)
陈宏恩 陕西省白河县公安局副局长 0915-7823890
杜爱民 原陕西省白河县国保大队队长 手机 13909157388
叶泽新 陕西省白河县国保大队队长 0915-7821320 (家)
成定波 陕西省白河县城关派出所所长 0915-7822111
邓仕林 陕西省白河县城关派出所副所长0915-7825782(家)
2000年12月14日至2001年3月11日,恶警蔡逢滨、赵振海、杜爱民、期间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书,没有接到劳动教养通知书的情况下,将大法弟子张显斌非法关押,秘密送往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执行三年的劳动教养,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法。
2004年7月14日至8月16日,恶警蔡逢滨、白河县政法委副书记赵振海、副局长陈宏恩、国保大队队长叶泽新、在没有向张显斌出示任何监视居住的法律文书下,指使韩国庆、王满、黄勇、张明、唐泽顺在其家里对其监视居住(24小时)。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法。
2005年1月31日,在恶警蔡逢滨、白河县610主任赵振海的指使下,国保大队长叶泽新、警员韩国庆、朗华,城关派出所副所长邓仕林、警员黄勇、王满等七人,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书下,将张显斌强制从家中带走,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法。
自明慧网2005年2月5日再次将张显斌的遭遇报导后,6月6日至6月11日,恶警蔡逢滨的指使下,公安局派出七人对张显斌进行“车轮攻坚战”,企图对其网罗罪名,晚上不让其睡觉,致使张显斌脚部肿的很高,这种严重的体罚行为看守节所的所有管教见证了这一切,其行为严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