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多伦县第四中学校长高晓强对法轮功非常抵触,并下令对全校学生强行搜身,阻止学生佩戴带有法轮大法真相的护身符。利用职权强行对学生搜身的做法严重违法和侵犯人权。该校学生几乎都是来自多伦县各地农村。家人问起原因时学生说:“学校宣布不让学生带护身符,而且还搜身,怕搜出来受处分。”有的学生在大法弟子讲真相时,也不敢接受护身符,说学校搜身,不敢带。 高晓强曾经对该校炼法轮功的教师反覆施加压力,强迫写“不炼功的保证”。
二零零一年左右,高晓强在该县三中担任政教处主任期间,对三中所有炼功的学生或家里父母炼功的学生强制答写诽谤法轮功的试卷,并且每个星期都要把这些学生召集到办公室威胁恐吓,命令写“不炼功的保证”,学生不写,就把一摞诽谤法轮功的书往这些人身上摔。有一次,县公安恶警从大法弟子手中抄走一份手抄经文,为了配合公安的非法调查核对笔迹,高晓强把该校受到怀疑的一名女学生用摩托车带到公安录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