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70267
中文姓名:
王本富
姓名拼音:
Wang Benfu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顺市顺城区检察院(最新的)
地址:顺城区裕城路21号邮编:113006
办公室:024-57496333 024-57496396(传真)
检察长徐刚 副检察长屈迟 副检察长李伟明13941334300
副检察长赵成民13500438608 政治处 付晔
办公室杨晶红
第一检察部批捕科科长李辉13941331266
吴双024-57496398(孙静王秀国案子负责人)
王超02457496349姜毓昆024-57496398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抚顺检察院。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五日早上九点钟,池秀华正在上班,被两名警察以构陷其讲真相为由,强行绑架到新宾县新宾镇派出所,包被没收,包里有九百元钱现金、门钥匙、mp3和优盘等物品。在看守所里池秀华绝食五天后,被新宾县国保大队崔长飞和政法委的李柱送到抚顺罗台山庄洗脑班,遭受二十几天迫害后,被检察院的王本富、崔长飞等人送到抚顺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三个月,九月九日新宾县法院开庭,没有通知家人,被冤判三年。当时的公诉人是郑少德。在这期间,池秀华唯一上中学的女儿,因恶警不断的上学校骚扰,被迫休学,影响了孩子一生和前程。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抚顺市新宾县部份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3/13/抚顺市新宾县部份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25416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