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一年迫害法轮功学员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袁修来 栖霞区燕子矶派出所所长
陈国富 栖霞区燕子矶派出所原所长
鲁赵明 栖霞区燕子矶派出所副所长
警 察:汪坤、温秀华(女)、海阿军、蒋保华
犯罪事实:绑架栖霞区法轮功学员周丽琴、彭桂华、李远能、孙根萝、张秀华、司娟、翟径萍等十人
二零二零年年初,程兰被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刑侦警察汪坤非法传唤,告诉程兰,已被立案刑事侦查,在此期间哪里都不能去,随叫随到,否则后果自负。程兰请律师为自己做无罪辩护。但南京市司法局有严格规定:严禁为法轮功案件做无罪辩护。程兰只得自己为自己做无罪辩护。自我辩护词写好后,即向有关单位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