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06
编号:
E000070360
中文姓名:
曹泉
姓名拼音:
Cao Qua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局610办公室
工作单位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610”,区号0531
历下区610办公室恶人(女)李东方,办公室:86962232、宅电:88955418,手机(小灵通):13361088823
周敏 主任,8151206、8584659-1206(办),6924751(宅),13805400520
李建 副主任,8584659-1202(办),7181891(宅)
王铁春 副主任,8584659-1202(办),7929556(宅)
甸柳新村街道办事处,电话:0531-81856735
甸柳新村街道办事处司法办公室恶人(女)郭红,电话:0531-88945148
甸柳派出所电话:0531─81856735、0531─88935769
甸柳派出所片警 李爱国 电话:0531─86612568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局610办公室恶警。

有一次“610”又来绑架山东济南的法轮功学员郑颖女士。“610”是中共非法成立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指挥机构,拥有超越公检法和政府一切部门的特别权力,类似于纳粹的盖世太保。对“610”的行径,也有很多人不满,所以有些好心的朋友提前告诉她,让她一定躲在屋子里不出来,把门锁好、不让“610”进屋,在里面把门顶住;还让她老伴别回家,别让恶警跟着他老伴进来屋子。就这样过了好几天,郑颖呆在屋子里不能出来,恶警也进不去,就在外面一边吃喝、一边等着郑颖早晚出来。过了几天,郑颖的老伴过来想给郑颖送包子吃。那时“610”指挥的恶警曹泉、孙辉在楼下喝酒监视,看见了郑颖的老伴,马上窜过来,就在郑颖老伴到处乱摸、想找到郑颖家的钥匙。郑颖的老伴吓得把包子都扔到地上,浑身哆嗦,回头就跑。后来老伴回到家,也好长时间回不过神来。

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下午,历下国保大队警察曹全告知李凡丽:因为李凡丽向一个杂货店店主贺磊订做一个书架,给杂货店店主贺磊支付了印有「法轮大法好」字样的钱币,贺磊花这种钱买羊肉串的时候被举报,所以公安机关查到是李凡丽使用的这些钱。历下国保大队警察曹全还跟李凡丽说:「真是把小伙子(贺磊)吓得够呛。」李凡丽知道法轮功在中国遭受打击,而贺磊并不炼法轮功,如果把这件真相币的事情扣到贺磊头上予以处罚,对他太冤枉了。李凡丽不愿意贺磊因此受罪,于是告诉曹全:「这件事与他无关,钱是我给他的。」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济南法轮功学员李凡丽起诉公安局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19/济南法轮功学员李凡丽起诉公安局-266715.html
幸遇法轮功身心受益 郑颖屡遭中共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23/幸遇法轮功身心受益-郑颖屡遭中共迫害-25598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