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二日,刘娜去上班,到单位后就感觉不对劲儿,有人告诉她,科长叫她去一趟。到了科长办公室,科长李文龙叫她写份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她坚决不写。李文龙叫来了刘娜的父亲,李还是没有得逞。他父亲走后,厂里的面包车开过来,三个女办事员强架着刘娜往车上拽。刘娜紧紧抓住铁门的栏杆抵制她们的行为,她们就狠劲地掰她的手,保卫科的徐俊忠(男)、刘海山(男)和党办主任于伟也加入其中,不顾一切的把刘娜架上车,上午十一点左右把她绑架到洗脑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