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刘娜全家三口再次去找公司劳资处长,要求分配刘娜的工作。在唐钢劳资处长、唐钢“六一零”负责人孙××(男,三~四十岁,戴眼镜)、再就业中心主任耿小芹(女,五十岁左右)等人的密谋下,策划出了对刘娜工作问题的处理决定。表面的中心意思就是:要求刘娜每天(上、下午),用家中座机给再就业中心打两次电话,算是签到。每月发给她一千二百元工资,而且从二零零七年四月开始补发。如果同意就签字,否则还是维持原状(一分钱不给)。刘娜看得很清楚,这是对她迫害的继续。如果她签字,就是自己认可下岗。这就达到了他们的第一个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