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9
编号:
E000007060
中文姓名:
鄂志富
姓名拼音:
E Zhifu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抚顺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高山路49号,邮编113006,总机电话:024- 57673652。(下列信息是2008年的,有变动的人员待查)
职务 姓名 办公电话 家电话
局长 李振 57686436 53880668
副局长:王立刚57673167、52420578;黄亚江57673652、58269899;杨平57673652、57646383;尚尔列57673652、57101587;伦刚57673652、52878566。
政委:赵旭57686212、52640568。
[国保大队]
大队长:鄂士富,宅57645669。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辽宁抚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

大法弟子周纪武,男,50岁,家住辽宁抚顺县哈达镇东沟村。2000年,邪恶之徒把他的妻子和儿子送入拘留所(全家都修炼)。

2003年6月3日,他遭恶人举报,被县公安局和哈达镇派出所绑架到吴家堡劳教所。

2004年6月释放,因他拒绝在所谓的转化书上签字,再一次被县政法委送到罗台山庄洗脑班强制洗脑。他在洗脑班中始终不转化,于8月份又一次被送回抚顺拘留所(地点在抚顺南沟)。由于长期遭受迫害,镇里还雇用一邻居对他进行监视,他身心受到极大摧残,造成肺内大量积水,有多处暗影,于9月末被家人接回。在2004年11月5日夜晚含冤而逝。

迫害他的恶人是:鄂志富、佟贵莲(哈达镇委副书记)、赵长胤(原哈达镇派出所所长,现调到上马乡派出所所长)、侯杰(哈达镇派出所警员)、孙洪文(抚顺县政法委副书记)、吴伟(罗台山庄洗脑班大队长)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抚顺大法弟子周纪武被迫害致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2/9/9101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