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24
编号:
E000070635
中文姓名:
高永宏
姓名拼音:
Gao Yongh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金昌市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局 长:高永宏 0935-8396001,18209451199
副局长:弥善庆 0935-8396002,13909455818
刘建国 0935-8396101,13909458398
张永生 13993569598
朱生念 13993565688
副书记政治部主任
王 军 0935-8396003,13884505566
政治部纪委书记
吕鹤年 0935-8396008,13993560093
政治部纪委 0935-8396003,0935-8396008,0935-8396009,0935-8396012

国保支队
国保支队长王奎文,手机号:15751955881,13993580580
队 长:尚克武 0935-8396069,13909456266
政 委:张余胜 0935-8396026,13993568095
主 任:樊永明 0935-8396025,13830563088
副主任:李新华 0935-8396027,13993578855
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成员:
吕 琨,男,汉族,1977年8月10日出生,手机:13993589673
许 浩,男,汉族,1977年9月22日出生,手机:13519465616
赵 伟,男,汉族,1981年3月8日出生, 手机:13830586338
齐 尧,男,汉族,1982年3月5日出生, 手机:13830565771
李兴穆,男,汉族,1983年1月3日出生, 手机:13993563566
夏玉军,男,汉族,1986年6月2日出生, 手机:13830575557
杨昌鑫,男,汉族,1986年10月24日出生,手机:18298945001
李 鑫,男,汉族,1987年2月3日出生, 手机:15214151732
吴生全,男,汉族,1988年9月25日出生,手机:15809350468
徐中年,男,汉族,1991年4月1日出生, 手机:13619355104
国保支队(六一零)王有祥(610骨干,一直从事迫害大法弟子的工作,藏在幕后策划迫害事件)8396025(办) 8212293(办)

近照:
家庭住址:
高永宏,0935-8396001,18209451199
迫害事实:
汉族,一九五九年四月出生,甘肃永靖人,出生地甘肃广河。原任甘肃省临夏州公安局副局长,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任金昌市公安局长。

自二零一一年十一月高永宏担任金昌市公安局长,他多次组织国保会议,部署、督促迫害金昌的法轮功学员。因此在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之间,在金昌市发生了多起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系列事件。

恶警们不仅对法轮功学员迫害,还对他们的家人进行恐吓、电话监控、甚至绑架、非法关押。给家人们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在金昌的社会环境制造恐怖气氛,极大的干扰了对世人的救度。

高永宏在甘肃临夏州任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受到时任临夏州政法委书记马湘贤、甘肃临夏州公安局长王忠民的器重,马湘贤现在是甘肃省政法委副书记、甘肃省防范办主任,经常到各地督查、指导对法轮功的迫害。

高永宏在全体公安大会上要求金昌市国保大队的工作要提速升位,而且还多次专门给金昌市国保处开会,督查、指导、胁迫对法轮功的迫害行动。

从二零一二年五月以来,发生在金昌市一系列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动都与高永宏有直接的关系。目前已经有广州路、桂林路、金川路、新华路、龙首分局国保科、金川分局 国保大队,永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参与骚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动。已造成永昌县法轮功学员赵桂香(女,九十多岁)因惊吓,不幸去世。法轮功学员王淑申被 非法批捕,法轮功学员李玉珍、陈桂芳、马志强、高吉银、王玉红、郭群英、刘秀琴等被绑架或非法拘留,永昌县法轮功学员多人被抄家、罚款。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下午约一点左右,法轮功学员汪玉康和汪立峰父子俩,到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邮电局给高检投递控告状,当他们递给营业员材料后,房间里蹲守的便衣问:“寄什么?”老王回答:“寄状子。”汪立峰在一旁填写寄送单时,女营业员偷偷打电话给门外蹲守的便衣警察,正当汪立峰把写好的单子递给营业员时,门外冲进两个便衣,大喊:“别动”,汪立峰迅速从营业员手中夺回控诉状,于是代宝吉和便衣试图架住汪立峰,汪立峰几度挣脱,于是便衣动手往汪立峰脸上打了几拳,汪立峰的脸立即肿了起来,耳朵也流出了血,汪玉康一看儿子被打,一头撞向了代宝吉,把代宝吉撞了个趔趄,李新华一看立即上来用胳膊锁住了老汪的颈部,老汪憋得喘不过气,一急抓起李新华的胳膊就是一口,李新华立即松开了手,李新华说:“老汪,我们是冤家路窄啊!”老汪说:“我告诉你们,江泽民我是告定了!”

随后,便衣叫来巡逻警车,将汪玉康和汪立峰父子俩,绑架到了金川区金川路派出所。

直到晚上十点左右,老汪拘留十五天(不执行)被放出,汪立峰被送到了拘留所拘留十五天,老汪第二天、第三天接连到金川路派出所讨要拘留证,金川路派出所警察不但不给,还威胁说:“我们还在调查,老汪你还有事,我们会找你的”。

这几天,金川各个邮局营业网点一直有几组便衣警察在外蹲守。这次行动是金昌市公安局开会决定,金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协同几个派出所具体实施违法行动的,他们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所以不敢给法轮功学员提供拘留证,害怕成为他们被控告的证据。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甘肃省金昌市警察绑架诉江民众的犯罪事实(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4/甘肃省金昌市警察绑架诉江民众的犯罪事实(图)-310428.html
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安全局迫害法轮功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20/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安全局迫害法轮功事实-271144.html
曝光甘肃省金昌市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恶警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6/曝光甘肃省金昌市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恶警-265128.html
曝光甘肃金昌参与迫害的恶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2/%E5%A4%A7%E9%99%86%E5%90%84%E5%9C%B0%E8%BF%AB%E5%AE%B3%E6%9C%BA%E6%9E%84%E6%81%B6%E4%BA%BA%E5%BD
甘肃省金昌市“六一零”十三年罪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7/258626.html
甘肃省金昌市仍在作恶的不法之徒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24/甘肃省金昌市仍在作恶的不法之徒-25615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