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五年后,法轮功学员、物理教师王建芳又因“留厂察看”的迫害处分被大港区教育局和大港八中“降工资两级”。
二零零九年,王建芳因不愿向国旗上的中共邪灵标志膜拜,拒绝参加每周的升血旗仪式。以张森、于乐钦、王维广为首的校领导找其谈话,逼其参加升血旗活动,被王建芳拒绝。于是校方针对王建芳制定了迫害制度--不参加升血旗活动每次扣四十元并计入年终考核,即使校方安排王建芳去外校调研,也不例外,至今仍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