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6
编号:
E000070730
中文姓名:
崔洪源
姓名拼音:
Cui Hongyua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绥化市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黑龙江绥化市法院。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被北林区法院法官崔洪源冤判的六十四岁法轮功学员周桂兰,在绥化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黑龙江绥化市张维镇民祥村刘福财向人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亲身受益的经历,二零一二年三月五日遭绑架、非法关押。四月二十日,律师来到法院询问何时开庭,法官崔洪源说:“开完庭了。”当场律师质问法官:你们为什么不通知律师和家属开庭?为什么非法剥夺律师的辩护权?这种秘密开庭完全违法!

律师坚持重新开庭。法官自知理亏,搪塞说:七天以后答覆你。当律师再次询问开庭日期时,法官告诉律师:政法委不让开庭,谁辩护就抓谁!政法委的人说:上面有令快抓、快押、快判法轮功学员。

柳盛莲被非法定一年半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17/刘福财被迫害命危-大庆监狱拒绝放人-307627.html
黑龙江绥化市政法委指使公检法践踏法律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21/黑龙江绥化市政法委指使公检法践踏法律-257850.html
黑龙江绥化市政法委为何要抓律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14/黑龙江绥化市政法委为何要抓律师-257518.html
中共法官:政法委不让开庭,谁辩护就抓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12/中共法官-政法委不让开庭,谁辩护就抓谁--257290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