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36
编号:
E000070790
中文姓名:
樊鹏
姓名拼音:
Fan Pe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郄庄乡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郄庄乡派出所惡警。

2008年5月19日,吉艳芬给保定市郄庄乡水碾头学校孩子的老师——贺仙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老师构陷,郄庄乡派出所人员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闯入她家非法搜查、把她绑架,抄家,抢走所有的大法书、师父法像、两部手机、录音机、4个MP3、及孩子上学用的台式电脑,并且威胁她说:“到厂里去一下(厂子在前院)。”到那儿后,就被一个叫李军(雇来的临时工)的人看着,不让与任何人说话,她说话李军就拽她,而且还恐吓她,并调查与她说话的人,把人家吓坏了。

之后,恶人就把吉艳芬绑架到郄庄乡派出所。到那儿后,把她非法关押在一房间,不让走动,不让出门,限制人身自由。派出所副所长瞿洪恩(说话结巴)非法审讯,逼问她“大法书从哪儿来的?跟谁有来往?都认识谁?叫什么名字?”等等,边问边作笔录,吉艳芬不配合,瞿洪恩就伪善的欺骗她说:“你说吧,说了我找领导说情去,让你回家。”并让她签字,她不签,说“我没做坏事,我不是犯罪嫌疑人(笔录用写有犯罪嫌疑人的纸)。”瞿洪恩就把吉艳芬的手、脚用铐子铐在椅子上,由樊鹏看守。

第二天早上,乡派出所代理所长来了,瞿洪恩对他说“她不签字,她说她不是犯罪嫌疑人,怎么办?”代理所长说:“就给她写拒签,不签也照样关押。”这时,吉艳芬的家人见派出所把她绑架后不放人,就急着找人托人说情,结果被骗一万多元钱,事情也没办了。

下午,李军强行给吉艳芬照像,逼着在一张单子上签字、按手印。吉艳芬的儿子见这帮人太土匪,就质问他们,被瞿洪恩大声恐吓:“你给我出去!”之后,瞿洪恩、李军、樊鹏就把她强行劫持到保定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18天后,在不经本人允许、不通知家人的情况下,李军、樊鹏及一个女警察把她双手带上手铐,非法送保定八里庄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

到保定八里庄劳教所已到下班时间,没人办公,且找不到一个办公人员,这些人不死心,连夜把她送石家庄河北女子劳教所,到那儿后,那个女警察就给石家庄河北女子劳教所的人打电话,一个接一个的打,低三下四的求劳教所把吉艳芬留下,以达到他们劳教迫害她的目的,还把吉艳芬的情况向他们介绍“什么四十来岁,什么病都没有,你们只要把她收下,叫我干什么都行。”等等。

劳教所的人出来后,围着送吉艳芬的车转了一圈,看了又看,拒绝收下,李军他们在那儿软磨硬泡、磨蹭到晚上十点多劳教所也不收,没办法才把吉艳芬又拉回派出所。

她被拉回郄庄乡派出所后,恶人又把她铐在椅子上一整夜,由李军、樊鹏看着。第二天,李军、樊鹏和司机又把她劫持到保定八里庄劳教所,经劳教所体检不合格被拒收,后又拉回派出所。这时樊鹏就去盖了五级印章(有保定市公安局、保定市国保大队、保定市法制处(洗脑班)、北市区公安分局等),盖完章,瞿洪恩阴沉着脸大声吼叫:“写个不炼功的保证书,才放你回家,不写还得送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满城县吉艳芬遭迫害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19/河北满城县吉艳芬遭迫害事实-25775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