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70927
中文姓名:
杨清
姓名拼音:
Yang Q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大板桥劳教所(云南省第一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昆明市大板桥女子劳教所的管教苏中菊(30多岁)和干警郑天旗(25岁),被中共完全的洗脑,在利益的带动下,卖力的做着破坏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事情,两人从2000年至今,7年时间一直在做着诽谤大法、诽谤师父的学习班的工作。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云南省第一劳教所管理科科长。

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一大队手工组,大约是二零零零年四月中旬,警察将饶习带到二大队的一个监室,里面被关着八个少数民族的犯人,她们都不懂汉语。二大队是大田组,重体力劳动,每天挑大粪、挖树坑、推土、浇菜水,成天被太阳晒,上楼都上不去,腿、胯、腰都是疼的,要拉着栏杆才能上到二楼。专管迫害法轮功的苏中菊、郑天琪、教育科科长杨清晚上还把饶习叫到心里咨询室,对饶习非法转化。

刘翠仙被非法劳教两年,于2003年4月27日被送到云南省第一劳教所。在云南省第一劳教所她受到极其残酷的精神迫害。她被逼看诽谤师父、诽谤大法的录像、报刊,以及转化后邪悟者写的歪理邪说。劳教所管理科科长杨清、三大队警察苏中菊、郑天琪、邢克纯、张云萍、李琼云等指使一大帮邪悟者围攻她,在她面前宣扬歪理邪说,每天十四、十五个小时,逼她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五日劳教期满那天,为共同实施今后对她的监控,劳教所和西山区公安分局、红联派出所及西山区610勾结在一起,又将她从劳教所强制接到她家中。那天她从早上8点就办完了出所手续,所部杨清、邢克纯不允许她出所,直到西山区610人员中午12:30将她接走,劳教所扣留了她4个多小时。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二日中午何丽霞被转到云南省第一女子劳教所单独关进包夹房,每天二十四小时由包夹监视,不准与任何人说话、接触,连上厕所、洗脸、洗澡、洗衣服都不准与其他人员同时进行。警察李琼云、杨清、张银屏、周雪、王姓女警等人轮番上阵,或单独或几人,长时间对何丽霞进行残酷的精神迫害。逼迫看诽谤法轮功和大法师父的录像、书刊以及被强制转化后邪悟者写的歪理邪说。每天从早上七点直到深夜一、两点,警察轮番守在何丽霞被非法关押的包夹房中,她们想尽一切办法,对何丽霞进行迫害。软硬兼施、威胁利诱……手段之卑鄙无耻,简直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并用最阴毒、恶毒的语言对何丽霞进行人身攻击,千方百计逼迫何丽霞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1/云南昆明教师何丽霞控告江泽民-319868.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7/云南曲靖市财经学校女教师三次被劳教迫害-285348.html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16/云南孝顺农妇刘翠仙自述被迫害经历-25573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