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翠仙被非法劳教两年,于2003年4月27日被送到云南省第一劳教所。在云南省第一劳教所她受到极其残酷的精神迫害。她被逼看诽谤师父、诽谤大法的录像、报刊,以及转化后邪悟者写的歪理邪说。劳教所管理科科长杨清、三大队警察苏中菊、郑天琪、邢克纯、张云萍、李琼云等指使一大帮邪悟者围攻她,在她面前宣扬歪理邪说,每天十四、十五个小时,逼她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2004年9月15日劳教期满那天,为共同实施今后对她的监控,劳教所和西山区公安分局、红联派出所及西山区610勾结在一起,又将她从劳教所强制接到她家中。那天她从早上8点就办完了出所手续,所部杨清、邢克纯不允许她出所,直到西山区610人员中午12:30将她接走,劳教所扣留了她4个多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