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一年十月的一天晚上九点左右,通辽市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刘巴图带领包吉里木图等六名警察,私闯民宅,进入通辽市大法弟子王秀英家非法抄家。抢劫走大法师父经文,并欲绑架王。在王的九十岁老母跪地苦苦哀求下才没有将王劫持。当时参加非法抄家的还有电厂公安处处长曹林、副处长姚友。他们临走时还威胁说“今天的事不准跟别人讲”。
二零零三年夏季某一天,电厂公安处副处长姚友,带领电厂公安处的工作人员,闯入内蒙古通辽市大法弟子王秀英的哥哥家,强行把王绑架到电厂公安处,非法拘留二十个小时,期间电厂公安处姚友等三人劫持王,三次闯入王家非法抄家,同时受到通辽市科尔沁区610办公室主任崔连成、副主任邵军非法逼供,让其说出本厂法轮功学员丁丽艳的去向,持续时间是从头一天傍晚五点多钟一直到第二天下午一点。
电厂公安处副处长姚友到王的三侄女家非法追查法轮功学员丁丽艳的下落,多次的骚扰,致使王的多位亲人精神上受到恐吓威胁,身心受到了伤害。